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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微交通事故可“网上处理”

2015-06-22 09:52:00
来源:衢州晚报 作者:戴晓俊 编辑:球球

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,当事人必须等待交警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场,有时候一等少则20分钟,多则几个小时,浪费了时间不说,还影响了后方车辆的通行。不过,从7月1日起,这种情形可能将大大减少。

6月17日,记者从衢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,为进一步简化事故处理程序,方便群众快速处理交通事故、快速撤离现场、快速恢复交通,提高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效率,切实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损害,省交管局组织研发了《浙江省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处理系统》,并决定于7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使用。

在衢州交警微信平台,记者得知,目前“行吧—交通事故快处”平台搭建在支付宝服务窗板块内,使用前需在支付宝中添加服务窗。6月17日,在衢州交警支队宣教科,柴科长向记者模拟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操作流程。

事故发生后,如没有人员伤亡,并且只是轻微车损事故,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作后,车主可以打开支付宝内的“行吧—交通事故快处”平台,等待系统自动生成事故位置和事故时间后,根据提示,拍摄现场3张照片,包括两车碰撞部位、前车前方五米处、后车后方五米处,随后车辆可以靠边,再拍照上传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,工作人员在后台经过审核,时间一般在3分钟之内,就会获得事故编码。

之后,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事故责任,如果双方有任意一方对事故认定有疑义,将由交管部门介入处理。双方当事人确认事故责任后,系统生成《协议书》,并由系统发送至承保公司,车主即可离开现场,按照正常流程接受保险公司后续定损理赔。

交警部门提醒,以下几种交通事故不适合通过系统处理,应直接拨打122,等候交警现场处理:

(一)机动车无号牌、无检验合格标志、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;(二)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;(三)驾驶人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;(四)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;(五)碰撞并造成建筑物、公共设施或者其它设施损坏的;(六)发现对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持有假牌、假证嫌疑的;(七)一方当事人逃逸的。最后,交警特别提醒,伪造现场、虚假报案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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